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审批
导语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审批如下
一、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39条;
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10、13条。
二、申报材料:
1、河南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政许可申请表及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4、教练场地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5、教练场地技术条件说明;
6、教学车辆技术条件、车型及数量证明(申请从事机动车
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的无需提交);
7、教学车辆购置证明(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
经营的无需提交);
8、各类设施、设备清单;
9、拟聘用人员名册及资格、职称证明;
10、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安全驾驶证明。
11、工商名称预先核准书
三、办理时限
法定:15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
40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16条 )
承诺: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