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审批

导语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审批如下

  一、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39条;

  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10、13条。

  二、申报材料:

  1、河南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政许可申请表及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4、教练场地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5、教练场地技术条件说明;

  6、教学车辆技术条件、车型及数量证明(申请从事机动车

  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的无需提交);

  7、教学车辆购置证明(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

  经营的无需提交);

  8、各类设施、设备清单;

  9、拟聘用人员名册及资格、职称证明;

  10、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安全驾驶证明。

  11、工商名称预先核准书

  三、办理时限

  法定:15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

  40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16条 )

  承诺: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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