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初次申领

导语 以下详细说明初次申领驾驶证需提交的材料、业务流程、请注意的有关规定

  初次申领

  (一)需提交的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提交《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4、申请人提交已进入公安网络八张白底单寸彩照。

  (二)业务流程:


  (三)请注意有关规定:

  1、初次申领必须由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并当场签字,不得委任他人代理。

  2、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3、身份证明是指

  ① 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② 现役军人(含武警)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前,是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证明;

  ③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④ 台湾地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所持有的有效期三个月以上的公安机关核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⑤ 华侨的身份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⑥ 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 他旅行证件、居(停)留期为三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⑦ 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4、年龄条件:申请小型汽车(C1)、小型自动挡汽车(C2)、低速载货汽车(C3)、三轮汽车(C4)、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C5)、轻便摩托车(F)准驾车型的:18-70周岁;申请二、三轮摩托车(D、E)准驾车型的:18-60周岁;申请城市公交车(A3)、大型货车(B2)准驾车型的: 21-50周岁。

  5、现役军人(含武警)和境外人员,应当在居住地和居留地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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