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职工重症慢性病申报材料

导语 平顶山职工重症慢性病申报材料需要提供二甲以上或专科医疗机构近三个月的诊断证明,填写《平顶山市重症慢性病鉴定申请表》等材料,详情见全文。

  申报资料:

  1、提供二甲以上或专科医疗机构近三个月的诊断证明;

  2、填写《平顶山市重症慢性病鉴定申请表》;

  3、近两年内专科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病案室章及骑缝章);与申报病种相关的化验单、检查报告单;

  4、近期两寸彩色照片两张。

  申报流程:

  1、不参加体检的重症慢性病每月申报一次,由个人或单位在月底前,申报到重症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慢性病窗口,次月5号以后,到参保职工申请的就诊医院慢性病窗口领取《慢性病手册就诊》。

  2、需要参加体检的重症慢性病每半年申报一次,在每年的5月1日至5月15日和11月1日至11月15日,由用人单位或个人申报相关资料就近报送至平煤神马医疗集团总医院、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989医院,由以上四家定点医疗机构汇总后报送医保中心。申报资料不予退还。

  3、体检鉴定前,由患者申报的定点医疗机构提前两天通知单位或个人,按照规定时间、地点进行体检鉴定。

  》》》平顶山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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