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婚登记须知

导语 办理结婚登记须知如下:

  1、男女双方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并符合法定的结婚年龄,男必须年满22岁,女必须年满20岁,双方为非直系血亲戚三代以上的旁系血亲。

  2、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的常住户口,男女双方应提供本人户口薄、身份证。

  3、男女双方近期正面半身免冠两寸合影照片3张。

  4、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婚姻机关办理,并当场填写结婚登记声明书。

  5、登记完毕发放《结婚证》时,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场共同领取。

  6、按规定交纳工本费9元整。

  7、所有填写内应使用黑色墨水钢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不得涂改,填写完后当事人应当面亲笔签名。

  6、结婚登记程序:

  出示证件→询问受理→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审查→颁证仪式,颁发《结婚证》。

  7、承诺办事时间:资料齐全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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